寫這個其實也不是要激烈的爭取什麼,只是覺得很瞎。

有一個單位,因為要落實男女平權,並且還有一個部門專門在管這檔子事的,所以規定員工上班時絕對不可以關上門孤男寡女共處一室,即使是純粹處理公務並且覺得不可浪費冷氣而隨手關上門都不可以。

會這麼規定尚可理解,因為在職場稍一不慎,什麼設局陷害真是防不慎防,故雖不能節能減碳也至少不落人口實。

但某男性主管卻以心理有鬼的態度,並且為免麻煩,只要他在位的一天,他所用的人就絕對不可能是女性。無論該名女性的能力有多強,對他而言只要是女的就一切免談。這樣的狀態下,他不能保證所用的男性也具備該職位所必備的條件,只是為了省去麻煩,造成人力資源使用不當,降低工作效率。

試問如此是否違反了男女平權?女性在這個主管眼中是沒有人權與人格特質的,一切都只因為他是男的,女性就無法得到任職的工作權。他甚至連這個女的是誰都不需要去了解,她有什麼能力也和他無關。

這種小人之心,比起黃色笑話什麼的,更讓人感到不舒服與不尊重。

Pic:不是我的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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