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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自由很重要,可以讓人犧牲自己的生命,或是愛人的感受,但是為了責任感,每個在社會上行走的個人,不時地必須放棄自我絕對自由的權利與期望。家庭有責任,工作有責任,自己對自己的身體有責任,自己對自己的成就也有責任,因為責任,所以不能允許自己絕對的放任,不能想做什麼就做什麼,不能拋家棄子,不能不眠不休,更不能遊手好閒、無所事事,責任會成為習慣,放任也會成為習慣。於是,在紐西蘭,自由的環境不能滋養自由的心靈,當留職停薪,自由的時間並不能鍛鍊自由的身體,而介於工作與工作之間,自由的習慣似乎也不能定義自由的價值,因為那個該提起還是放下的責任,只有當事人才能決定,於是那個最終的自由感受,也只有當事人才能真正心領神會。

IVEE(包氏國際總經理.愛維香香創辦人),《與自由擦肩而過 保住一命》/ppaper69(2008年6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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