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2/09 20:15
【陳文霖/屏東高樹】
鍾 理和故居的夥房如果只是單純破損,不需建照就可以直接修復,但如果其中有坍塌的修復,這個部分就要申請建築執照,為了順利修復鍾理和故居,屏東縣客務處希 望整座夥房可以登錄為歷史建築,讓修復工程可以避開建築法規的限制,不過變更為歷史建築,需要產權所有人同意才能變更,而鍾屋夥房的共同所有人高達18 位,目前客務處仍無法取得所有人的同意,使得鍾理和故居的修復增添變數。
為了取得鍾氏宗親所有人的共識,屏東縣政府客務處舉辦整建說明會,希望能將鍾理和老家的夥房登錄為歷史建築,這樣在進行修復工程時就不會受到太多的法令限制。
夥房修復建築師 梁守誠:「因為這個建築物沒有文化資產的地位,所以要受現行建築法的限制。」
屏東縣政府客務處處長 古秀妃:「向我們的建管課去申請,但是它的基本條件就沒這麼嚴格,所以我們才會提出大家來推動歷史建築的登錄。」
客務處要推動鍾理和故居登錄為歷史建築,於是印製意見調查表,由產權所有人勾選同意或不同意,然而在「登錄為文化資產之古蹟」或「歷史建築物」的選項中,有人擔心產權受損,因此堅持不願同意。
鍾氏夥房所有權人 鍾辛煌:「我是沒簽,他打古蹟在那裡,看到古蹟或是歷史建築,你乾脆就直接打歷史建築就好,不要打古蹟這兩個字在上面。」
鍾氏夥房所有權人 鍾鴻政:「古蹟就有副作用,以後就比較麻煩。」
由於鍾家夥房總共有18個所有權人,在沒有得到18個人全部同意之前,夥房不能登錄為歷史建築,所以修復工程就要受到嚴苛的建築法規限制,萬一其中有房屋倒塌需要重建,沒有建照就無法施工。
屏東縣政府客務處處長 古秀妃:「請照的過程會更複雜更嚴格,這樣可能會沒辦法通過,照我們目前的法規來講。」
面對修復計畫的阻力,儘管客務處同意,將意見調查表中的「古蹟」兩字拿掉,而且還一再說明,登錄為歷史建築,絕對不會侵害建物所有權人的絲毫權益,不過還是無法獲得所有人的一併支持,最後客務處表示未來會盡量克服法令的限制,務必使夥房修復及早完成。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209/90/20byh.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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