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4/14 00:15
Aaron

公共政策應該考慮到權利的相互依存 (interdependence of rights),所謂相互依存的原則是指所有人權是否都被照顧到,包括公民的、政治的、文化的、經濟的、或者社會的權利。這樣的概念延伸出現今世界人權運 動的兩大主流--公民與政治權(C/P Rights: Civil and Political Rights)與經濟、社會與文化權(ESC Rights: Economic, Social and Cultural Rights)。這兩大權利是密不可分的。因為,當人們沒有公民與政治權的保障,那些賴以維生的基本經濟、社會與文化權是難以伸張的。同樣地,如果一個社 會無法滿足人民食物、住所、教育, 醫療, 以及工作等基本生存所需。要求相對等的公民、政治權利也是空談。
近來,樂生療養院因為捷運新莊線工程施工需要,再度成為輿論焦點。樂生療養院建於日據時代,所收容的都是一些痲瘋病患者,由於當時對痲瘋病的不了解加上沒 有特效藥,因此人人聞之色變。被強制收容的病患,其心理早都有在此老死的準備。這樣不人道的隔離長達數十年,許多病患即便不是凋零也已經由少年郎變成老態 龍鍾。對這些病友而言,樂生院不光只是一間收容所,那是他們的家。院內的一景一物有著他們走過的痕跡,病友間患難扶持的情感更是他們一生所託。捷運工程已 經拆到他們家園百分之七十的面積,現在抗爭團體所堅持的保留百分之九十只不過是剩餘百分之三十中的百分之九十(也就是約百分之二十七的原有院區)。過去日 據時代政府錯誤的政策將人『趕』至此,現在又因政策的需要強制搬遷。樂生院民的最基本經濟、社會與文化權正嚴重被侵害。

如果,台灣在享有高度經濟與民主發展後,對於公共政策的落實仍然以利益為優先考量,這樣的文明是缺乏人性的。當所謂公共利益是來自於樂生院民的被 歧視(discriminated)與結構性的不平等(structural inequality),這樣的公共政策是粗糙的。台灣的民主要深化,政策品質要提升,政策制定者勢必要在政策制定過程將人權觀念徹底融入。否則,原先便 民的良善美意將成為踐踏人權的元兇。

(●作者Aaron,台灣留學生,美國卡內基美隆大學(Carnegie Mellon University)公共政策與管理研究生。本文為ETtoday.com網友投稿,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

http://www.ettoday.com/2007/04/14/91-208154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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