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10/07/11 04:11

記者黃文鍠/專題報導

台南廟會慶典多,伴隨慶典製造的鞭炮聲、環境污染,屢遭民眾詬病,台南市環保局提出「台南市環境清潔自治條例」,要求廟會等活動需事先申請,並且善盡環境維護責任,否則將開罰,卻在議會遭杯葛擱置,這個全國首創的「廟會條款」是否通過,凸顯執政者對處理民俗信仰的智慧。

雖然環保局強調,該條例並不僅針對廟會設限,而是全方位規範可能對民眾生活品質及市容造成不良影響的各種活動,包括遊行、宴客等都在規範範圍;但因自治條例規定,「舉辦廟會或規模為5百人以上之其他團體活動,應於活動2星期前,填具環境維護計畫書,送執行機關審核」,主辦單位未能按照規定送審,或活動期間無法確保環境維護,需處以罰款,因而被認定是「廟會條款」。

 

5百人活動 要環境維護計畫

 

環保局長張皇珍表示,現有廢棄物清理法、噪音管制法、空氣污染防制法、炮竹煙火施放自治條例等法規,讓環境維護有法理依據,但這些法令都屬於「行為罰」,只能處罰製造者。

 

以廟會而言,活動期間煙火爆炸聲、交通管制問題,甚至對環境造成污染,長期以來,讓不少住在廟宇附近的民眾怨聲載道,有幼童受到驚嚇,無法入眠,有準備功課的學子因吵雜無法用心讀書,只要廟會活動持續太晚,環保局、消防局、警察局等單位檢舉投訴電話響不停。

 

交陪境逗熱鬧 主辦廟宇受罰

 

但廟會活動時,燃放鞭炮者大都不是主辦廟宇,而是前來共襄盛舉的「交陪」廟宇,日前中西區保安宮廟會持續到半夜,高空煙火震耳欲聾,附近住戶嚴重抗議,遭消防局依炮竹煙火施放自治條例開出首張罰單,據當天在場與消防局協調的義消透露,事實上,放鞭炮的是南區交陪廟宇,卻由保安宮收下消防局罰單。

 

環保局指出,縣市合併在即,大台南地區類似活動相當密集,希望在年底前能整合意見,在傳統文化及環境維護中,找到一個平衡點。

 

廟會擾民 民俗學者看法不同

 

長期關注寺廟文化的民俗學者謝奇峰認為,廟會可以帶動相關產業,並且展現台灣生命力,可以為都市帶來相當大的效益。謝奇峰表示,神明出巡或廟宇落成時,其他廟宇怎麼交陪,包多少禮數,等到人家落成時,都要加倍奉還,因此,交陪境越多,建醮越熱鬧,形成府城獨特文化。

 

他認為,一場廟會可以活絡包括建廟、牌樓、廣告、戲劇、陣頭、糕餅、花藝、糊紙、服裝、餐飲、道士、市場攤販、金香燭、飲料、便當、繡補、木作、金工及人力資源等行業,是相當龐大的經濟活動,還可以宣導觀光,的確是有相當大的效益。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711/78/291n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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