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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09/09/27 11:36 顧守昌

被列為一級古蹟的台南赤崁樓,日前傳出遭人噴漆寫上辱罵詞句,被辱罵的當事人隨即前往擦拭,這些舉動都被視為破壞文物,不過就在工作人員忙著清理善後時,一群大學生試圖爬牆翻越赤崁樓,這舉動也被制止,因為爬古蹟圍牆,也被視為破壞古蹟!

工作人員:「不可以爬,這樣是不可以的,同學你們不知道這是古蹟嗎?」

一群大學生正鬧哄哄地集合準備參觀一級古蹟赤崁樓,但是2個學生當時嘻鬧著,正準備以疊羅漢的方式,攀上圍牆,完全不清楚,自己已經在觸法邊緣。

台南市政府文化觀光處長許耿修:「依照文資法第94條可以處5年以下徒刑,或者是併科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

原來被列為一級古蹟,赤崁樓裡裡外外都不容一丁點的破壞,像先前有人惡意辱罵,將控訴直接用黑漆刷上紅色磚牆外,當事人氣急敗壞帶著抹布紅漆要來處理,但不管噴漆的、私自清理的,通通觸犯文化資產保存法。

而翻開法令,不能對古蹟做的事情,還包括未經允許宣掛文宣,甚至整修、更改擺設等,如果違反,最重罰款1百萬元,甚至5年徒刑。

大學生一人當底,架上另一個人,好玩的疊羅漢動作,但是如果因此古蹟牆面因此被破壞,甚至牆塌了,搞不清楚狀況的大學生,恐怕得吃不完兜著走。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0927/8/1rvz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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