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08/10/20 16:30 記者姜穎/台北報導

登記「宗教文物用品社」 規避稽查

「神 壇不要來!」神壇違法「入侵」住宅區是常見的景象,現在連每坪動輒百萬元的住宅區也出現不法神壇。壇主深諳相關法律,將神壇商業登記為「宗教文物用品 社」,佛像、神桌統統貼上標價,規避稽查人員。實際上卻時常敲鑼打鼓辦法會,台北市政府相關單位卻束手無策,民眾只能自行蒐證,確保權益。

張小姐住在北市大安區,3年前,她家附近公寓一樓有一個違法神壇正要開始裝潢,居住在神壇二樓的住戶,立即串連鄰居,高掛起大型抗議布條。張小姐和鄰居四處 陳情,多次向市府相關單位反應,卻無疾而終。張小姐表示,簡直是「眼睜睜」看神壇蓋好,過了一陣子,神壇主人「大手筆」將公寓二樓買下,少了帶頭人,抗議 聲浪逐漸平息。

張小姐表示,每逢重要的宗教節日,這家神壇就大肆舉行法會,甚至從清晨5點就開始,鑼鼓鞭炮震天,七爺八爺大搖大擺地走在巷 道中,路邊也違規停滿進香團的遊覽車。附近的瑞安派出所接民眾檢舉電話接到手軟,但員警也莫可奈何,只能請神壇「小聲點」,並請民眾向主管機關北市府民政 局投訴,或向環保局檢舉噪音。但張小姐氣憤的說,民眾投訴多次,民政局根本不管。

對此,民政局宗教科無奈自稱「紙老虎」,因為神壇「法力高強」,深諳相關法令,鑽法律漏洞。負責人將神壇商業登記為「宗教文物用品社」,壇內的光明燈、神桌、香爐,甚至供奉的三太子佛像全貼上標價,市府人員勘查時就推說是商品,更將神明的眼睛矇起來,辯稱「未開光」。

法會是「集會遊行」? 里長撐腰

民政局承辦人員表示,有次民眾檢舉辦法會,但附近里長卻跳出來,強調有「申請路權」,法會是「集會遊行」。

台北市議員李慶元多次接獲民眾陳情,他表示,根據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則,寺廟必需「獨立使用,獨棟存在」,否則就是違反都市計畫法的「神壇」。都發局可連續開罰6萬至30萬元,若仍無改善,還可以斷水斷電。但市府卻不積極,縱容不肖的神壇業者「掛羊頭賣狗肉」。

對此,都發局表示,神壇若違反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則,可依法裁罰,但須先由民政局確認有「供不特定公眾膜拜行為」。市府人員坦言,目前市府對於這些未立案的宗教場所,根本無法可管,只能透過都市計畫法開罰,但裁定標準又需透過民政局裁定,造成不肖神壇主人鑽法律漏洞。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81020/2/17yi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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