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鐵試營運後,環保署接獲沿線民眾噪音陳情案爆增,日前已發函高鐵公司,要求成立專責單位處理噪音問題,另建議從票價中提撥一定金額成立基金,因應後續可能的賠償。

環保署空保處處長楊之遠表示,因將派員全程監測噪音,並促高鐵公司積極改善行車噪音。

環保署表示,高鐵全線行駛的車速並不相同,陳情來自桃園、苗栗、雲林等車速較快地區。有人反映,高鐵行車音量大到被嚇得須去收驚,最好環保署能讓高鐵開慢點。

環保署現場量測,在后里測得瞬間音量九十一分貝,其他地區平均也測到七十到八十多分貝,都遠超過噪音管制法規範的六十分貝。

不過,環保署對高鐵行車噪音所訂的標準是「小時均能音量」,是一段時間內加權計算的平均音量,例如一個小時內有十班列車通過,小時均能音量的算法是以六十分鐘除十班的噪音總和,算出每分鐘的平均噪音量。依現行法,高鐵噪音沒超過標準,不過民眾感受到的噪音是列車通過時的瞬間音量,無法接受這種平均標準。環保署承諾,將修法把管制方式改為瞬間音量。

【2007/01/12 聯合報】@ http://udn.com/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3/368542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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