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文鍠/台南報導〕台南市爆竹煙火施放管制條例通過後,首度有廟會陣頭超過限定時間仍施放爆竹,昨天凌晨零點,海安路一帶有多個陣頭燃放爆竹,引起民眾抱怨,但消防局派員趕到現場時,找不到施放者,無法開罰。

台南市廟宇多,每到廟會期間,陣頭樂音、爆竹密集施放,持續到深夜擾人清夢,市府於是制訂爆竹煙火施放管制條例,經議會通過,晚間十一點過後,不得燃放鞭炮,否則將對施放者處以三萬到十五萬元罰款。

接連兩天媽祖繞境活動,台南市入夜後一片火樹銀花,處處炮聲不斷,昨天凌晨在海安路連雅堂紀念公園就有陣頭持續施放爆竹,時間長達五分鐘。

不堪其擾的民眾紛紛去電消防局抱怨,消防局立即派員前往查緝,因找不到「兇手」,查緝人員只能要求陣頭不再繼續「放炮」。

消防局長吳明芳強調,經過協調,各大廟宇配合度都相當高,昨天凌晨的行為屬於偶發性,日後會檢討查緝方式。

自由時報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8/new/apr/8/today-south18-2.htm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atalanta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