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08/01/31 00:08

(中央社記者羅廣仁台北三十日電)國立故宮博物院院長林曼麗今天指出,兩岸故宮文物交流展,「須符合我方的需求」,也就是必須要有「免扣押條款」的保障為前提,在對等、尊重的條件下進行。

故宮與奧地利維也納藝術史博物館的交流展「物華天寶:台灣國立故宮博物院精品展」二月二十五日在奧地利登場,展期至五月十二日。林曼麗下午在「物華天寶」展國寶裝箱記者會中答覆記者問題時,說明兩岸故宮文物交流的原則。

林曼麗會後接受記者訪問時也說明,1971年台灣退出聯合國後,為保障故宮文物出展能夠安然回國,必須確定展出國有制定「免扣押條款」,這次經外交部與奧地利政府確認台灣適用「免扣押條款」,所以能促成故宮與奧地利維也納藝術史博物館的交流展「物華天寶:台灣國立故宮博物院精品展」。

她說,繼美、法、德、奧等國之後,比利時最近也跟台北故宮博物院達成交流共識,將成為故宮國寶出展的第五個國家。比利時為了展出台灣故宮文物,已特別制定「免扣押條款」,確保故宮文物能安然返台,最近正積極接洽館際交流計畫,而日本方面也在「排隊」等故宮「點頭」,積極爭取台灣故宮文物也能赴日巡展,希望能親近華夏文化的瑰麗。

至於兩岸故宮的文物交流,林曼麗強調,兩岸故宮文物交流展,必須要有「免扣押條款」的保障為前提,在對等、尊重的條件下進行。970130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80131/5/ssh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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