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6/02 23:33

 記者梁秀瓊/屏東報導

屏東縣政府公告九如鄉三山國王廟為三級古蹟,原擲杯決議拆廟的管理委員極為生氣,2日集體拿白布條到縣府抗議,要求取消公告,代理縣長吳應文表 示,會考量地方意見,但也希望委員會用長遠的眼光看待拆留問題。雙方未取得共識,三山國王廟主任委員蔡順和表示,將聘請律師先發出存證信函,不讓縣府公 告,並擬控告縣府。  
屏東縣政府古蹟審查委員會決議將九如三山國王廟列為三級古蹟,前天公告信函送至三山國王廟管理委員會,引起地方強烈不滿,2日下午3點半,近30位委員與信徒到屏東縣政府門口高舉白布條,抗議縣府強奪地方資產。
 
委員會主任委員蔡順和表示,89年信徒大會就決議拆廟,決議內容也經過縣府核准備查在案,因地方尚有部分反對聲音,為顧及地方和平、避免衝突,廟 方召開說明會決定今年4月擲杯請示王爺公,如今縣府竟不顧擲杯結果,強制公告寺廟為古蹟,根本是「鴨霸」行為。根本沒有鄉民提出申請。
 
管理委員會擔心列為古蹟後,地方不得私自動工修繕或重建,但寺廟結構受損,安全結構汲汲可危,縣府若執意列為古蹟,必須切結承擔寺廟安全與意外責任。
 
文化局長涂燕諒說,確有九如鄉楊姓民眾提出申請,縣府受理後,聘請學者專家組成審議委員會會勘、審核,一切按法定程序,由審議委員決定列為古蹟。
 
涂燕諒說,管理委員會雖身為寺廟管理人或所有人,但根據文化資產保護法,指定古蹟時不以所有人同意為要件,所有人陳述的意見只供參考。
 
雙方無法達成同識,吳應文只好先收下民眾陳情書。他向民眾承諾,縣府可即刻出資修繕寺廟結構,並向上級爭取經費,下年度即投入整體修繕工作。
 
不過,吳應文也說,國內廟宇眾多,但要向九如三山國王廟那樣珍貴的古廟卻屈指可數,被列為古蹟,九如鄉民應引以為傲才是。

http://www.ettoday.com/2004/06/02/738-163885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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